乔丹直接拿起一个鸡翅吃了起来:“我怎么样不用你关心,你还是准备打接下来的球吧,不要以为进了两个洞就稳操胜券,我想打败你很简单。”
“是吗?”
李幸拿起一杯果汁,喝了一小口。
然后,他拿起高尔夫球杆。
把球摆在脚下,望着三十米外的球洞。
一件神奇的事情发生了,远方的球洞在他的眼里变得特别大,极其大,明明是一个那么小的洞,看着却像张开血盆大口的猛兽之嘴一样。
这种感觉和“篮筐在我眼里像打开一样”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李幸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感觉,他知道是会心一击在发挥作用。
可以肯定的是,如果他想改行打高尔夫的话,仅凭这个技能也能打出名堂。
这就是一项不断拍击球的运动,而他现在拥有一个可以让自己随心所欲击球的技能。
李幸看得很清楚,这一刻,伍兹灵魂附体,他挥出了漂亮的一杆。
乔丹瞪大眼睛,看着那一球被李幸打进洞内。
“fuck!你到底练习了多少次?”
乔丹以为李幸会卡在三十米的洞,但没想到这逼这么能干,居然只用了两杆就攻略了这个洞。
虽然还是初学者级别的难度,但对一个训练任务繁重,比赛密集,平时还被各种活动缠身,晚上需要睡服多个女人的“大忙人”来说,他哪有什么时间练高尔夫?
可是,他现在的进步,又不是简简单单地一句巧合就能解释的。
巧合或许可以让他一口气连进两球,但是,三十米的洞还能是巧合吗?
初学者能用四杆进三洞?乔丹绝对不会信的。
“如果我说我平时都没专门练过呢?”李幸问。
乔丹哼道:“那你就是比老虎更棒的高尔夫选手,你应该打高尔夫,而不是他妈的篮球!”
“老伙计,真相很残酷,但我真的没有练过。”
“无论你信与不信,我就是没有。”
说罢,李幸挥出第五肝,皮球直接滚进了五十米外的高尔夫球洞。
这一球可以说让李幸锁定了这场比赛的冠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