便让小乞丐进了四合院,没有赶他出来。
女人的家是一个一进院的四合院,四六年的北京,说北平更准确一些,四合院不是什么稀罕玩应。
女人的家就更是没人要的宅院,因为女人住的是传说中的鬼宅!
其实并没有鬼,只是在院子里吊死过人,死的有些凄惨,周围的邻居都看到过,一传十,十传百,这里就变成了鬼宅,
然后呢,闲置了好多年被女人以很低的价格买了下来。
多少年来都是女人一个人住,现在,多了一个人,一个小乞丐,不,已经不再是乞丐了。
女人收留了孩子,大概就像养一条狗一样,养一个小宠物让生活不那么安静。
脏兮兮的孩子洗干净了之后还是又黑又瘦,一身的伤,一点儿也不可爱,只是眼睛又黑又亮的,像野狗一样。
女人养了他一段时间,也没有给他起名字,天天的,“小畜生”“狗东西”的叫着,有的时候还叫什么“煤球”“黑炭”之类的。
小孩儿啊,也不恼火,挺好的紧,女人指东,他绝不会往西,眼睛啊,一如既往地黑亮亮的看着女人。
大概是这个时候,女人觉得这孩子有些可爱了,
自从来到四合院,虽然女人没有让孩子做任何事,这孩子倒也不吃白饭,勤快得很,总是干活。这一天,孩子正在趴着擦地,女人懒懒的靠在藤椅上,吧嗒吧嗒的有一搭没一搭的抽着烟枪,
看着孩子小小的身影,轻轻的说了一句:
“给你起个名,就叫小子吧。”
女人大概就是随口那么一说,她一定想不到,这个名字,那孩子竟然用了一辈子。
从那一天起,孩子有了名字,叫小子。
就这样吧,日子一天天过去了,孩子每天都好吃好喝的,做点家务之类的,在院子里跑来跑去,更多的时间就坐在旁边看着女人刺绣,做旗袍。
女人的手巧,做的旗袍都是高档货,价值不菲,很受阔太太们喜欢,所以生活还算是阔绰。
一晃个把月,孩子身上的伤基本上都好了,只是嘴边有一道伤疤太深了,消不掉,大概会永远的留在嘴边了。
女人心里边挺不高兴的,心说啊,本来就丑,还破了相,真是晦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