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磊看到秦宇的瞬间,也是一呆。
他万万没想到,被自己讽刺的家伙,竟然是自己同学兼情敌。
“你小子出息了啊?竟知道这里有好吃的。
说吧,怎么混进来的?”
不能怪黄磊这么说,因为在混吃混喝方面,秦宇有前科。
曾经,沪上体育大学大门口开了一家自助餐厅。
自助餐,顾名思义,交钱随便吃。
作为穷的一批的大学生,去那吃饭都是扶墙进扶墙出。
而且每次吃完,都要算算能不能吃回本。
俗话说,无商不奸。
在高昂自助餐费buff的加持下,哪怕是出了名能吃的大学生,也很难回本。
就算偶尔回上一两回,其他时间也得进坑。
除了秦宇。
秦宇能回本,不是他有多能吃。
事实上,秦宇的饭量并不大,他的秘诀,是足够不要脸。
别人吃,都是往肚子里塞,他是一小半塞到肚里,一大半塞进衣服里。
进餐厅前,先准备两个袋子,贴着内衣藏好。
大虾、培根、牛肉……
咦,袋子满了。
酒足饭饱,他带着塞满的各类肉食,和其他人一样从自助餐厅走出。
换成一般人,干这种事,难免心慌意乱。
可秦宇神色平静,淡定如初,加上特意的练习,没有防备下,很难发现异常。
不仅如此,随着对沪上的熟悉,秦宇的混饭之路也越来越浮夸,越来越不要脸。
比如,某某酒店有人结婚,哪怕和他没关系,他都要去溜达两圈。
只要有机会,必然坐下来大吃大喝一番。